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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色度的测定方法《GB 11903-89》

发布时间:2024-06-12 17:22:26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定颜色的方法。本标准测定经15 min澄清后样品的颜色。pH值对颜色有较大影响,在测定颜色时应同时测定pH值。

 

 水质色度的测定方法《GB 11903-89》

 

1  铂钴比色法

1.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清洁水、轻度污染并略带黄色调的水,比较清洁的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等。

1.2  分析原理

用氯铂酸钾和氯化钴配制颜色标准溶液,与被测样品进行目视比较,以测定样品的颜色强度,即色度。样品的色度以与之相当的的色度标准溶液的度值表示。

1.3  试剂和仪器

1.3.1 试剂

除另有说明外,测定中仅使用光学纯水及分析纯试剂。

(1)光学纯水:将0.2μm滤膜(细菌学研究中所采用的)在100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浸泡1h,用它过滤250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弃去最初的250mL,以后用这种水配制全部标准溶液并作为稀释水。

(2)色度标准贮备液,相当于500度:将1.245g±0.001g六氯铂(Ⅳ)酸钾及1.000g±0.001g六水氯化钴(Ⅱ)溶解于约500mL水中,加100±1mL浓盐酸(ρ=1.18g/mL并在1000mL的容量瓶内用水稀释至标线。

将溶液放在密封的玻璃瓶中,存放在暗处,温度不能超过30℃。本溶液至少能稳定六个月。

(3)色度标准溶液:在一组250mL的容量瓶中,用移液管分别加入2.50,5.00,7.50,10.00,12.50,15.00,17.50,20.00,30.00及35.00mL储备液,并用水稀释至标线。溶液色度分别为:5,10,15,20,25,30,35,40,50,60和70度。

溶液放在严密盖好的玻璃瓶中,存放于暗处,温度不能超过30℃。这些溶液至少可稳定一个月。

1.3.2 仪器

(1)具塞比色管,50mL。规格一致,光学透明玻璃底部无阴影。

(2)PH计,精度±0.1PH单位。

(3)容量瓶,250mL。

1.4  分析步骤

1.4.1 试样

将样品倒入250mL(或更大)量筒中,静置15min,倾取上层液体作为试样进行测定。

1.4.2  测定

将一组具塞比色管(50mL)用色度标准溶液充至标线。将另一组具塞比色管用试样充至标线。

将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比色管与该表面应呈合适的角度,使光线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过液柱。

垂直向下观察液柱,找出与试样色度最接近的标准溶液。

如色度≥70度,用光学纯水将试样适当稀释后,使色度落入标准溶液范围之中再行测定。

另取试样测定PH值。

1.5  分析结果

以色度的标准单位报告与试样最接近的标准溶液的值,在(0~40)度(不包括40度)的范围内,准确到5度。(40~70)度范围内,准确到10度。

在报告样品色度的同时,报告PH值。

稀释过的样品色度(A0),以度计,用下式计算:

 水质色度的测定方法《GB 11903-89》2

式中:

V1 --样品稀释后的体积,mL;

V2 --样品稀释前的体积,mL;

A1 --稀释样品色度的观察值,度。

1.6  注意事项

1.6.1 所有与样品接触的玻璃器皿都要用盐酸或表面活性溶液加以清洗,最后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洗净、沥干。

1.6.2 将样品采集在容积至少为1000mL的玻璃瓶中,在采样后要尽早进行测定。如果必须贮存,则将样品贮于暗处。在有些情况下还要避免样品与空气接触。同时要避免温度的变化。

1.7  附注: 本标准与GB 11903-89等效。

 

2  稀释倍数法

2.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污染较严重的地面水和工业废水。

2.2  分析原理

将样品用光学纯水稀释至用目视比较与光学纯水相比刚好看不见颜色时的稀释倍数作为表达颜色的强度,单位为倍。

同时用目视观察样品,检验颜色性质:颜色的深浅(无色,浅色或深色),色调(红、橙、黄、绿、蓝、和紫色等),如果可能包括样品的透明度(透明、混浊或不透明)。用文字予以描述。

结果以稀释倍数值和文字描述相结合表达。   

2.3  试剂和仪器

2.3.1 试剂

除另有说明外,测定中仅使用光学纯水及分析纯试剂。

光学纯水: 同甲法。

2.3.2 仪器

(1)具塞比色管,50mL。规格一致,光学透明玻璃底部无阴影。

(2)PH计,精度±0.1PH单位。

2.4  分析步骤

2.4.1 试样

将样品倒入250mL(或更大)量筒中,静置15min,倾取上层液体作为试样进行测定。

2.4.2 测定

分别取试样和光学纯水于具塞比色管(50mL)中,充至标线。将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具塞比色管与该表面应呈合适的角度,使光线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过液柱。垂直向下观察液柱,比较样品和光学纯水,描述样品呈现的色度和色调,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

将试样用光学纯水逐级稀释成不同倍数,分别置于具塞比色管并充至标线。将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用上述相同的方法与光学纯水进行比较。将试样稀释至刚好与光学纯水无法区别为止,记下此时的稀释倍数值。

稀释的方法:试样的色度在50倍以上时,用移液管计量吸取试料于容量瓶中,用光学纯水稀至标线,每次取大的稀释比,使稀释后色度在50倍之内。

试样的色度在50倍以下时,在具塞比色管中取试样25mL,用光学纯水稀至标线,每次稀释倍数为2。

试样或试样经稀释至色度很低时,应自具塞比色管倒至量筒适量试样并计量,然后用光学纯水稀至标线,每次稀释倍数小于2。记下各次稀释倍数值。

另取试料测定PH值。

2.5  分析结果

将逐级稀释的各次倍数相乘,所得之积取整数值,以此表达样品的色度。同时用文字描述样品的颜色深浅、色调,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在报告样品色度的同时,报告pH值。

2.6  注意事项

2.6.1 所有与样品接触的玻璃器皿都要用盐酸或表面活性溶液加以清洗,最后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洗净、沥干。

2.6.2 将样品采集在容积至少为1000mL的玻璃瓶中,在采样后要尽早进行测定。如果必须贮存,则将样品贮于暗处。在有些情况下还要避免样品与空气接触。同时要避免温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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