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彩色显示器色度的测试条件、测量方法分类、光谱光度测色法、三刺激值直读法、显示器色度的测量、测量结果的表示。
本标准适用于彩色显示器色度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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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698-2001颜色术语
GB/T 17309.1-1998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1部分:一般考虑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以及显示性能的测量(IEC 60107-1:1995,IDT)
SJ/T 11348-2006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最方法
IEC 60107-1.1997电视广播传输接收机的测量方法第1部分:一般要求广播和电视频率显示的测量
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应符合CB/T 5698-2001的规定。
4.1 标准光源、校准用光源和待测显示器应经过预热,使其发光稳定。
4.2 应在相同的几何条件下对标准光源、校准用光源和待测显示器测试,
4.3 测试场所不应有影响测试结果的环境光,杂散光照度小于或等于1 lx。测量亮度、色度时,应在暗室中进行。
4.4 测试场所不应有明显影响测试结果的外界电场和磁场。
4.5 主要测试仪表应定期校准。
5.1 在一般情况下应使用三刺激值直读法。
5.2 对测试的准确度要求高时,或为标准传递的基准时,应使用光谱光度测色法。
6.1 光谱辐射计的要求
6.1.1 波长范围:380 nm~780 nm,一般不小于400 nm~700nm.
6.1.2 波长准确度:误差≤0.5nm。
6.1.3 波长间隔和通带宽度:用于基准测量时<2nm,用于一般测量时<5nm。
6.1.4 当测量LCD显示器、PDP显示器、DLP显示器时,应选择带有望远透镜的光谱辐射计。
6.1.5 测光重复性应在1%以内。
7.1 光电色度计的要求
光电色度计的相对光谱响应度需符合CIE 1931-XYZ标准色度观察者光谱三刺激值,并能直接测量显示器屏幕色三刺激值或色度坐标。
根据IEC 60107-1:1997及 GB/T 17309.1-1998要求,光电色度计能在亮度低于2 cd/m2时,测量屏幕上小面积的色度坐标,被测面积应是直径小于屏幕宽度4%的圆。当测量LCD显示器、PDP显示器、DLP显示器时,应在离开屏幕的点上测量亮度和色度,并应使用带有望远透镜的测量仪。
7.2 校准用光源技术要求
7.2.1 发光性能处于稳定状态时,方可进行校准。
7.2.2 校准用光源的相对光谱分布应与显示器屏幕色相对光谐分布基本相同。
7.2.3 校准用光源的三刺激值用光谱光度法求得。
7.3 光电色度计的校准
7.3.1 在相同的条件下,对校准用光源和被测显示器屏幕色进行定标与校准。
7.3.2 光电色度计不应在超载状态下进行校准。
7.3.3 测试十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测量屏幕中心不同亮度下的色度坐标,计算其与亮度为100 cd/m2时屏幕中心色度坐标的偏差,或测量10%到100%与50%灰电平时屏幕中心色度坐标的偏差。测量结果用表表示。
8.6.2 用光电色度计或光谱辐射计在标准观测位置S0处测量P0和P5、P6、P7、P8:各点的色度坐标。
8.6.3可从相应于1/3 亮度的右S1、左S2、上S3、下S4、观测角位置分别测量P0和P5、P6、P7、P8各点的色度坐标。
8.6.4 分别计算四个位置、五个测量点与S0处相应各点的色度误差。
8.6.5 测量结果用表格表示。
8.6.6 当需要对比各台显示器的特性时,可在同一观测角下作出测量和对比,并测量基色色度坐标随观测角的变化。
测量结果应记录的事项如下:
a)显示器制造厂家及型号。
b)测量内容。
c)测色仪器:光谱辐射计或光电色度计型号。
d)测试条件。
e)用光谱光度测色法时,应记录波长间隔和通带宽度。
f)记录测量标准光源,校准用光源和显示器的预热时间。